证券代码:688172证券简称:燕东微公告号:2024-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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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4年12月19日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79万股
近日,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燕东微”)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颁发的《证券变更登记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以下简称“第一次授予”)已经实施。现将相关信息说明如下:
第一,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期为2024年12月2日。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表示同意。根据《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如下:
1.授予日:2024年12月2日。
2.授予人数:39人。
3.授予价格:6.67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发行A股普通股。
5.授予对象和数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379万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3160%。具体分配如下:
注:
1.上述任何激励对象在有效期内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公司股份均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涉及的目标股份总数不得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单独或共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份。
3.如果上表中的数值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则为四舍五入造成的。
6.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董事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一致,无差异。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或回购之日起不超过72个月。
2.限售期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制期为24个月、36个月和48个月,自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之日起。在限制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限制性销售,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应根据本计划锁定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发放股票红利、拆除股票等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获得的股份。解除限制后,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制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制性股票,不符合解除限制条件的
3.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解除限制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验资情况
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根据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荣成验字[2024]100Z0042号),截至2024年12月6日,公司已收到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支付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总额为25、279、300.00元,其中包括3.79万元。本激励计划实施前,公司股本为1.199、104、11.1万元,变更后股本为1.202、894、11.1万元。
四、限制性股票登记情况
2024年12月1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379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颁发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199、104、111股增加至1、202、894、111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子控制”)在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420、573、126股,占总股本的35.07%。授予完成后,北京电子控制股份数保持不变,占总股本的34.96%。
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六、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7.本次授予后新股对最新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中公允价值确定的有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来计算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将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2月2日,激励成本将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
根据计算,预计未来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图所示:
注:
1.上述计算结果不代表最终会计成本;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计算不包括预留部分,预留部分授予后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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