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股票简称:川恒股份公示序号:2024-100
可转债编码:127043可转债通称:川恒可转债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解除限售的个股为公司发展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个股,解除限售数量达到4,025.00亿港元,总股本的7.4257%。
2、此次解除限售股票发行日为2024年1月11日,限售期限为6月,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期是2024年7月12日。
3、此次解除限售股权涉及到公司股东11名。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相关情况
2023年5月17日,深交所上市审批核心审批通过了企业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申报文件,认为公司合乎发行条件、企业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3年6月26日,证监会出示《关于同意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3〕1392号),允许企业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商标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具体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4,025.00亿港元,这部分个股已经在2024年1月11日在深交所发售。
二、此次解除限售的相关情况
1、此次解除限售公司股东以及持股数
企业:股
2、此次解除限售的个股总计4,025.00亿港元,占解除限售前公司无限售标准股权比例为8.0552%,总股本的7.4257%。
3、此次解除限售个股的上市流通日期是:2024年7月12日。
三、此次解除限售后企业的公司股权结构
注:上述情况股权数量为本公司截至2024年6月26日的股权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股份数量因可转债转股及股权激励计划复购等多种因素可能已产生变化。
四、申请办理解除限售公司股东服务承诺履行情况
1、此次申请办理解除限售公司股东均服务承诺:自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发售完毕之日(即新增加股权发售首日)起6个月,不转让或者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此次认购的川恒股份个股,也不由川恒股份复购该部分股份。
2、此次申请办理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均认真履行了所作的上述承诺。
3、此次申请办理解除限售股东均不会有非营利性占有上市企业资金状况,不会有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现象,不存在别的危害上市企业权益违法行为的状况。
五、承销商的核查意见
经核实,承销商觉得:截至本核查意见出示之日,此次申请办理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不会有违背它在川恒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中做出承诺的情况。川恒股份此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合乎《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信证券对川恒股份此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属实。
六、备查簿文档
1、《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3、《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贵州省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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