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海通 公告编号:2025-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金融控股")之附属公司GUOTAIJUNANHOLDINGSLIMITED(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被担保人")于2021年4月12日设立了一项本金总额不超过30亿美元的境外中期票据计划。
2025年6月24日,发行人在该中期票据计划下成功发行一笔中期票据,金额为1.2亿美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累计在中票计划下发行的本金总额为16.75亿美元。
公司作为担保人,就本次发行项下的偿付义务提供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涵盖票据本金、利息及相关交易文件下的付款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GUOTAIJUNANHOLDINGSLIMITED的基本情况如下:
被担保人是国泰君安金融控股的全资附属公司,公司通过国泰君安金融控股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根据发行人与本公司及纽约梅隆银行于2024年6月6日签署的《信托契约》,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发行人在中期票据计划下发行的所有票据提供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为1.2亿美元。
截至公告发布前,公司在该中票计划下的存续票据担保余额已达到17.31亿美元(含本次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金额为1.2亿美元,主要用于置换即将到期的债务及补充一般性公司运营资金。被担保人GUOTAIJUNANHOLDINGSLIMITED是国泰君安金融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尽管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由于公司通过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持有其全部股权,能够及时掌握其偿债能力情况,因此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五、内部决策程序及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并经2025年5月29日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该议案同意公司或其境内外子公司为其境内外子公司(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
本次担保事项已获得上述授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发布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总担保额为人民币285.86亿元(含因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而承继的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74%。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63.8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45%。
公司及其境内外附属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转载于网络,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文章内容侵权、投诉举报投诉邮箱:Jubao_Time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