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33证券简称:铂力特公告号:2025-006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月24日,西安白金增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省监管局(以下简称“陕西省证券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西安白金增材技术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并对薛磊和梁可晶采取警告措施(陕西省证券监督管理局措施)〔2025〕5)(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纠正《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内容。(www.sse.com.cn)《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陕西省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号:2025-002)。
公司收到上述决定后,高度重视,召集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决定进行全面梳理和有针对性的分析讨论,本着认真整改、规范经营的积极态度,严格按照陕西省证券监督管理局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和实施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如下:
一、本次整改的总体工作安排
为了更好地落实陕西省证券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决定书》的整改要求,公司成立了专门的整改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担任组长,组织各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自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同时,结合整改事项,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检查,实行内部治理
二、决定的主要内容及公司整改措施
(一)《决定书》原文
经调查,我局发现贵公司2023年销售的部分产品在控制权未转让的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3年财务报表相关数据披露不准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4条,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3条第1款(中国证监会令第182号)。
(二)整改措施
公司全面梳理2023年财务数据,重新评估与收入标准不一致的事项,根据梳理结果进行追溯调整,更正2023年财务报表。
除上述纠正外,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还带领管理团队进行了深入反思。为消除今后类似问题,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领导下,公司将继续不定期参与和开展外部机构培训、定期报告专项培训,不断加强相关管理人员对财务信息报告和信息披露规则的理解,加强财务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和掌握,巩固财务会计基础,准确判断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标准。
(2)完善销售合同管理机制,在合同中明确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条款,要求业务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后及时提交财务中心审核备案,销售部门应及时与财务中心沟通,财务中心根据修订后的条款准确判断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标准,如果条款难以判断,财务中心应及时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机构沟通,确保收入确认准确、标准化。
(3)继续加强相关部门和关键人员的合规培训,充分了解公司的销售制度和流程,推广财务流程和收入确认政策,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与部门绩效和个人绩效挂钩。
(4)完善内部控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职责。审计部将跨期确认收入纳入关键审计范围,并逐月进行审计,以确保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5)对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事项进行专项内部审计。目前,研发费用的内部控制已初步完成,库存和应收账款余额正在检查中。预计将在3月底前完成,以确保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6)公司财务中心将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密切联系,充分了解业务活动的本质,有效提高会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从源头上保证财务报告信息的质量。
(7)在信息系统方面,投资专项资金升级信息系统,引进先进的ERP金融业务集成软件,涵盖金融会计、成本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材料管理等模块,实现与业务系统的无缝对接,提高各业务系统的精细管理水平。在推出初期,制定了详细的数据迁移计划,安全准确地将原系统中的历史数据迁移到新系统,并在迁移过程中进行数据清理和验证,以确保数据质量。
截至目前,信息系统升级项目已对信息系统进行专项审计,初步完成数据迁移和在线切换,对公司员工进行新系统操作培训,分批组织培训课程,使员工熟悉新系统的功能和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输入的准确性。系统启动后,数据处理效率将大大提高。各业务模块的数据可以实时共享和集成,有效提高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整改责任人及整改部门: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中心及相关业务部门
整改期限:2025年4月29日前,并将长期持续规范运行。
三、总结整改情况
通过陕西省证券监督管理局对公司的全面、详细的现场检查,公司深刻认识到公司在财务会计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将以整改为契机,继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规范财务会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效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坚决杜绝类似情况,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Xi安铂力特增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6833证券简称:铂力特公告号:2025-004
Xi安铂力特增材技术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介:西安铂力特增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累计金额为2758.5万元
●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交易的实施没有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题会议审议。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截至2025年2月21日,公司与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2758.5万元的采购振镜合同。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持有13.3673%股份的合资企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东辉担任董事,构成关联关系。
在过去的12个月里,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的交易目标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多万元,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以上(包括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持有北京正时精密控制科技有限公司13.3673%的股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东辉担任董事。2023年12月,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薛蕾先生和董事杨东辉通过西安博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向北京正时精密控制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成为其间接持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第(15)项的有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郑明春
3、注册资本:733.4162万元
4、成立日期:2018年4月25日
5、911010105MA01BP9P8G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西南路50号1号楼1楼101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集成电路设计;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子元件及机电元件设备制造;电子元件及机电元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模具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与试验开发;机械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供应用仪器销售;供应用仪器制造;仪器制造;环境应急检测仪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制造;电工仪器制造;电工仪器销售;智能仪器制造;智能仪器销售;电工仪器销售;仪器销售;仪器维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依法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性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与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总额为2758.5万元。上述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7.2.第三条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担保除外)、7.2.按照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与同一关联方进行的7项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
交易价格是双方在综合考虑真实成本、合理收入和外部市场现状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公司采购价格参照相关方向其他主体提供类似或类似的产品或服务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相关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五、关联方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主体: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有限公司(甲方)、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2)采购内容:振镜:
(3)采购合同累计金额为2000元,758.5万元
(4)支付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开具发票后全额支付
(5)生效时间:双方盖章后生效:
(六)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者逾期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北京正时精密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注册资本733.4162万元。是一家依法存在的有限责任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公司已就上述相关交易签订了相应的合同,履行合同具有法律保障。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北京正时精密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公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行为。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价格参照关联方向其他主体提供类似或类似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7.关联交易的审查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2025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相关董事薛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员折生阳先生和相关董事杨东辉已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项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专题会议审议提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以下意见:公司与北京正时精密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行为,交易内容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遵循诚信、开放、公平的原则。相关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合同的实施不会对公司和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少数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了关于公司相关交易的提案。
八、保荐人核实意见
保荐人认为,相关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董事避免表决,独立董事会专题会议在董事会审议前审议通过。审查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行为。相关交易是指市场价格定价,不违反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6833证券简称:铂力特公告号:2025-005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有限公司
公告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同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准》(证监会许可[2023]号。1444),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发行股票32048107股,每股发行价格94.50元,募集资金总额3.028、546、11.5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1、150、195.56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07、395、915.94元。上述募集资金均已到位,新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于2023年12月6日发布了《西安铂增材技术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3XAAA3B0103)。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
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投资项目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投资金属添加剂制造专用粉末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为满足募集项目的实际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募集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同意新的全资子公司“西安铂点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铂点材料”)作为“金属添加剂制造大型智能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相应的新实施地点是丰西新城设备制造产业园。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筹资项目新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号:2024-036)。
为确保子公司筹资项目的顺利实施,2025年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具体事宜。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南2-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1-规范经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全资子公司西安铂点材料最近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铂点材料和赞助商中信建设投资证券有限公司、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模型)》没有重大差异。
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如下: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中,西安铂增材技术有限公司和西安铂点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称为“甲方”,开户银行称为“乙方”,中信建设投资证券有限公司称为“丙方”,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注:甲方协议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法人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上市公司直接实施的,上市公司为协议甲方。子公司或上市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上市公司、子公司或上市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同为协议甲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导1-规范经营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甲方、乙方、丙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项账户”),账户为61050126698万249。截至2025年2月21日,专项账户余额为0万元。本专项账户仅用于甲方金属增材制造大型智能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中,甲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专用账户中的部分资金存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中。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存储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存款的具体金额、存款方式、存款期限等信息。以上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资金不得设定质押或转让。甲方不得直接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中提取资金。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发起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指定发起人代表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监督甲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发起人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一号——规范经营》和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发起人职责,并进行持续监督。
丙方可以通过现场调查、书面询问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乙双方应配合丙方的调查和查询。丙方应至少每六个月对甲方筹集的资金的储存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发起人代表严明、关天强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信息;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专户信息。
发起人代表应向乙方出具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向乙方出具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每月(每月15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
6.甲方从专户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提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及时通过传真、/或邮件通知丙方,并提供专户支出清单。
七、二。丙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发起人代表。丙方更换发起人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乙双方,并通知甲乙双方更换发起人代表的联系方式。更换发起人代表不影响本协议的有效性。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甲方对丙方发起人代表的授权,由更换后的发起人代表继承。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发出对账单,未配合丙方调查专项账户的,甲方可主动终止本协议,并在丙方要求下单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九、丙方发现甲乙双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了解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遭受的损失。
11、本协议自甲、乙、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自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成并依法终止本协议并销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报告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6833证券简称:铂力特公告号:2025-007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5年2月21日,西安铂利特增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董事长薛磊先生主持。会议应由9名董事和9名董事组成。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发布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号:2025-00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的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发布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西安铂力特增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发布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整改报告》(公告号:2025-006)。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6833证券简称:铂力特公告号:2025-008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监事会议召开p>
2025年2月21日,西安铂利特增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现场结合沟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浦玲女士主持。会议应为3人,实际为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审议通过
公司出具的《陕西省证券监督管理局行政监督措施决定整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陕西省证券监督管理局《行政监督措施决定》的有关要求,整改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督促公司认真、持续地实施整改措施,提高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标准化经营水平,有效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投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发布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整改报告》(公告号:2025-006)。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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