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2证券简称:能特科技公告号:2025-0144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北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完成前一年回购的1、255、800股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633、836、290股减少至2、632、580、490股,注册资本由2、633、836、290元减少至2、632、580、490元。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没有变化,股权变化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督指引》第9号的有关规定,股权变更可以免除要约。
4、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5-010),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总资金不低于3万元(含),不超过5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90元/股(含),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公告披露的上一年度回购股份的注销与上述回购计划无关。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回购计划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7年6月6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计划》,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监管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1万元(货币下同)。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2017年7月26日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号:2017-057)、《公司股份回购报告》(公告号:2017-070)。
自2017年9月8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至2018年4月5日,公司股份回购1.25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77%,交易最高价格为3.99元/股,最低价格为3.98元/股,总支付金额为4.999.83.86元(含交易费用)。详见2018年4月9日公布的《回购公司股份完成公告》(公告号:2018-026)。
(2)上一年度回购股份的注销和完成
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12月11日召开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和减少注册资本的修订》〈公司章程〉根据该提案,鉴于公司自2018年11月22日起被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解冻,公司将回购股份的目的从“作为股权激励计划”改为“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55、800股,相应减少注册资本。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6日和2024年12月12日分别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使用、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的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号:2024-066)、《关于通知债权人注销回购股份和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号:2024-069)。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上述前一年回购的股份于2025年2月14日完成了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回购股份的注销数量、完成日期和期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一年度回购的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和股本结构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在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前一年回购股份注销及股份变更的公告》(公告号:2025-013)。
二是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上一年度回购的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633、836、290股减少至2、632、580、490股,控股股东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江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烈权先生、邓海雄先生、汕头金塑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汕头金塑”
注意:上述总数与每个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四舍五入引起的。
三、其他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和《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的规定,股权变更可以免除要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可以免除要约。股权变更后,公司产权控制关系结构未发生实质性变化,荆江工业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荆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02证券简称:能特科技公告号:2025-013
湖北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取消上一年度回购的股份
暨股份变动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北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一年度回购的1.255、800股股份,占回购股份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47%。本次上一年度回购的股份全部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2、633、836、290股减少至2、632、580、490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上一年度回购的股份注销已于2025年2月14日完成。
3、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5-010),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总资金不低于3万元(含),不超过5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90元/股(含),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公告披露的上一年度回购股份的注销与上述回购计划无关。
一、股份回购计划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7年6月6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计划》,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监管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1万元(货币下同)。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2017年7月26日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号:2017-057)、《公司股份回购报告》(公告号:2017-070)。
自2017年9月8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至2018年4月5日,公司股份回购1.25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77%,交易最高价格为3.99元/股,最低价格为3.98元/股,总支付金额为4.999.83.86元(含交易费用)。详见2018年4月9日公布的《回购公司股份完成公告》(公告号:2018-026)。
二、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12月11日召开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和减少注册资本的修订》〈公司章程〉根据该提案,鉴于公司自2018年11月22日起被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解冻,公司将回购股份的目的从“作为股权激励计划”改为“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55、800股,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取消上述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由2、633、836、290股减少至2、632、580、490股,注册资本由2、633、836、290元减少至2、632、580、490元。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年11月26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的目的》。〈公司章程〉公告号:2024-066)。
公司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2025年2月14日回购股份取消程序,回购股份取消数量、完成日期、取消期限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上一年度取消回购股份后,公司股份总额和股本结构将相应发生变化。
三、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
上一年度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从2、633、836、290股减少至2、632、580、490股,注册资本将从2、633、836、290元减少至2、633、836、290元,总股本和股权分配仍符合上市条件。股本变动如下:
四、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股份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比例从29.99997%被动增加到30.0143104%,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配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五、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将及时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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