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7证券简称:维信诺公告号:2025-013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外部担保总额(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上一期审计净资产的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上一期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对合并报表以外单位的担保金额超过上一期审计净资产的30%。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概述
1、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和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期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为全资子公司维信诺(固安)展示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维信诺贸易有限公司、汕头维信诺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霸州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云谷”)、昆山国家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显光电”)、昆山工业研究院新型平板显示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和控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82亿元的担保。担保金额的有效期为自2023年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2024年4月30日和2024年5月23日。(www.cninfo.com.cn)《关于2024年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期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2、2024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内部调整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未使用的年度担保额度12.5亿元调整到固安云谷。调整后,公司为国家展示光电和固安云谷提供的年度担保额度分别为49.5亿元和87.5亿元。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日报》、《巨潮信息网》2024年11月27日。(www.cninfo.com.cn)《关于控股公司2024年担保额度内部调整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二、保证进度
公司全资孙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最近与浙江浙江银行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银行租赁”)签订了金融租赁合同,以自己的机械设备和浙江银行租赁售后租赁业务,总金额1亿元,租赁期为24个月,公司为上述金融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并与浙江银行租赁签订了担保合同。本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2023年股东大会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担保金额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国家显示光电未被列为不诚实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国家显示光电的担保余额为30.32亿元,公司对国家显示光电的担保余额为31.32亿元(其中预计2024年担保余额为31.32亿元),2024年可用担保余额为18.18亿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昆山国家显光电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05674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龙腾路1号4号楼
5.法定代表人:高孝裕:
6.注册资本:670元,715.246304万元
7.成立日期:2012年11月19日
8.经营范围:新平板显示产品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前许可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投资管理。(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3年财务数据已审计,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审计。
10.国显光电是公司直接间接持有100%股份的全资孙公司。国显光电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
四、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租人):浙江浙江银行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人):昆山国家显光电有限公司
1、租赁物:国显光电持有账面净值约1.14亿元的机械设备。
2、租赁物购买价格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
3、租赁期限:24个月。
4、留购: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00元,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
5、担保方式: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签订担保合同。
6、资金用途:补充营运资金。
7、合同生效: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署或盖章后生效。
五、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浙江浙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担保人: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被担保的主债权
被担保的主要债权是甲方根据与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租人”)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享有的承租人的全部债权。
2、保证保证范围
2.1担保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而支付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承租人应支付的款项。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更的,还应当包括因变更而相应调整的款项。
2.2本合同项下,甲方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申请费、保全担保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平台佣金及租赁物处理产生的全部税费、补缴税款、运输费、仓储费、仓储费、保管费、保险费、维修费等。
3、保证方式
3.1本担保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乙方对主合同项下承租人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2承租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满后未按期履行或完全履行债务的,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承担担保责任。
4、保证期间
保证期为所有主合同项下最终到期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全部或部分主合同项下的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保证期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甲方按照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5、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确保公司
可持续稳定发展是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国家显示光电是公司直接间接持有100%的全资孙公司。虽然国家显示光电没有提供反担保,但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得到公司的有效控制,不会给公司带来巨大风险,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和逾期担保累计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016、276.95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47.7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413、598.8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0.82%,对子公司的担保为1.602、678.15万元。
八、备查文件
1.《融资租赁合同》;
2.《保证合同》;
3.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4.2023年股东大会决议。
5.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7证券简称:维信诺公告号:2025-01010
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控股子公司
提供综合信用额度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控股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云谷”)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信用额度协议》,拟向中国银行申请人民币9.77亿元的信用额度。信用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止。公司为上述信用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拟与中国银行签订最高担保合同。同时,固安云谷以其评估价值约7.46亿元的机械设备抵押,并计划与中国银行签订最高抵押合同。
本担保金额不计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2023年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七届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金额。
2025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该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MA07T0QG8Y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区
5.法定代表人:李俊峰
6.注册资本:2.053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6年6月23日
8.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配套元器件、机械设备及零部件、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辅助设备、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和服务(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3年财务数据已审计,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审计。
10.公司直接持有固安云谷53.73%的股份,通过河北新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固安云谷23.57%的股份。因此,公司直接间接持有固安云谷77.30%的股份,河北新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固安云谷46.27%的股份。经查询,固安云谷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
三、。信用额度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第一条业务范围
乙方根据本协议向甲方提供信用额度,甲方可在符合本协议及相关单项协议约定的前提下向乙方申请循环、调整或一次性使用,用于叙述短期贷款、法人账户透支、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担保、资本业务等信用业务(统称“单项信用业务”)。
本协议所称贸易融资业务包括开立国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进口押金、提货担保、出口押金、出口贴现、国内信用证买方押金、国内信用证卖方押金、国内信用证议付等国际国内贸易融资业务。
本协议所称保函业务包括各种国际和国内保函业务,如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
第二条信用额度的类型和金额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人民币九亿七千七百万元的授信额度,具体类型和金额如下:
1、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其中:营运资金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
2、贸易融资额度人民币5亿7千万元。其中:贸易融资额度人民币5亿7千万元;
3、资本业务额度为700万元。其中:交易对手信用风险额度为700万元。
第三条使用信用额度
1、在本协议约定的信用额度使用期限内,甲方可以以下方式使用相应的信用额度,不超过本协议约定的个人信用业务范围:
(1)回收利用。具体包括的额度类型为:贸易融资额度为5亿700万元。
(2)一次性使用。具体金额类型为:营运资本贷款金额4亿元,交易对手信用风险金额700万元。
如甲方需调整第二条约定的信贷业务额度,应书面向乙方申请,乙方应决定是否调整,并书面通知甲方。
2、截至本协议生效之日,根据之前有效的信用额度协议或类似协议及其单项协议,甲方在乙方发生的信用余额视为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信用额度,占本协议项下的信用额度。
第四条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
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止。
第五条担保
根据本协议和单项协议发生的甲方对乙方的债务,双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担保:(1)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并签订相应的最高担保合同。(2)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抵押,并签订相应的最高抵押合同。
第六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最高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第一条主合同
本合同的主合同为:
债权人与债务人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信用额度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约定属于本合同项下的主合同。
第二条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限外,本合同的主要债权构成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主要债权:
自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授信额度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届满之日。
第三条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九亿七千七百万元。
2、在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主债权到期日,被确定为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的,基于主债权本金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款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等。)、债务人违约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也属于担保债权,具体金额在清偿时确定。
根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本合同担保的最高债权金额。
第四条保证方式
本合同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五条保证期
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务单独计算担保期,债务担保期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担保期内,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对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个或单个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第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五、最高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抵押人: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第一条主合同
本合同的主合同为:
抵押权人与债务人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信用额度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根据本协议已签订的单项协议,约定属于本合同项下的主合同。
第二条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限外,本合同的主要债权构成本合同的主要债权:
自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授信额度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届满之日。
第三条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九亿七千七百万元。
2、在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主债权到期日,被确定为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的,基于主债权本金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款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债务人违约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也属于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清偿时确定。
根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本合同担保的最高债权金额。
第四条抵押品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品是固安云谷的机械设备,评估价值约为7.46亿元。
第五条合同生效并设立抵押权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需要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自登记之日起设立抵押权。
六、董事会意见
固安云谷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间接持有固安云谷权益的比例为77.30%。固安云谷虽然不是公司的全资控股,但公司可以有效控制其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风险在公司的有效控制范围内,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河北新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未提供同比担保或反担保。
公司担保下属控股公司,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确保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属于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担保资产优良,虽然固安谷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有绝对控制,风险在公司有效控制下,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少数股东的利益,不会给公司带来更大的风险。
七、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和逾期担保累计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016、276.95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47.7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413、598.8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0.82%,对子公司的担保为1.602、678.15万元。
八、备查文件
1.授信额度协议;
2.《最高保证合同》;
3.《最高抵押合同》;
4.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5.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7证券简称:维信诺公告号:2025-0111
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业务转型
出售部分资产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业务转型和部分资产销售的议案》。根据总体发展规划和实际业务需要,公司计划调整公司全资子公司霸州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霸州云谷)业务规划,从模块加工到模块成品和半成品测试、测试、加工修复,运营高端显示智能产业园,并将部分模块生产设备转让给合肥维信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电子”),设备转让交易金额约8.56亿元(含税)。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子公司业务转型和部分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涉及资产所有权明确、无法律障碍、无需相关部门批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霸州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91131081MA07TUN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泰山路东路
5、法定代表人:牛梭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6年6月24日
8、业务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设备制造、电子元件、机电元件设备制造、半导体设备销售、显示设备制造、电子材料制造、电子材料研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件、机电元件设备销售、电子配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依法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核。
10、霸州云谷是公司直接持有100%股份的全资子公司。霸州云谷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
二、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维信诺电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8NM8096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合肥新站双凤路999号
5、法定代表人:朱凯
6、注册资本:153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2年2月15日
8、业务范围:一般项目:显示设备制造、光电子设备制造、电子元件制造、电子元件批发、电子元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光电子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设备制造、电子设备销售、电子材料研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电气设备销售、机械零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许可业务外)
9、主要股东: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合肥电子45.4545%的股份,合肥东鑫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合肥电子45.4545%的股份,合肥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合肥电子9.0909%的股份。
10、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肥电子总资产209713.89万元,净资产112014.39万元,营业收入494.33万元,净利润-9.661.24万元。
11、公司持有合肥电子45.4545%的股权。合肥电子5名董事中有一名由上市公司任命,3名监事中有一名由上市公司任命。除上述情况外,合肥电子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与公司没有其他关系,也没有其他关系导致公司利益倾斜。
12、合肥电子资产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履约能力,未被列为不诚实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出售资产名称:霸州云谷拥有的部分模块生产线设备
类别:固定资产
拟出售资产无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所在地:霸州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厂
资产账面价值: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原账面价值121062.58万元,折旧40840.19万元,减值9354.46万元,账面净值8022.39万元,评估价值77017.64万元。
(2)标的资产评估
霸州云谷聘请资产评估机构深圳鹏鑫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成本法、市场法对上述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鹏鑫资产评估报告[2025]第S007号)。账面净值为80万元,222.39万元,评估价值为77万元,017.64万元(不含税)。
(3)债权债务转移不涉及公司出售资产的交易。
4、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买方):合肥维信诺电子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霸州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条合同标的
1、合同设备(“合同标的”)描述:乙方向甲方转让的设备是在资产评估报告中列出的评估基准日的所有设备。
2、在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聘请评估师对合同目标进行调查和评估,充分了解设备的现状。
第二条合同金额
参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设备总额为855元、772元、052.00元(含税)。
第三条支付
甲方将按以下方式支付本合同设备总额:
1、双方确认参考评估金额,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额设备款。
2、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付款约定:
双方确认,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向乙方支付50%的预付款,剩余50%的余款应在甲方设备验收并收到乙方全额发票后30天内支付。
第四条交付
1、合同标的交付地点为甲方工厂;甲乙双方应配合对方完成设备拆卸、包装、运输,进一步确认设备拆卸、包装、运输,乙方负责协调设备供应商,促进相关权利和责任共同签订相应协议,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将合同标的交付给甲方。双方确认:设备交付给甲方后,所有权转让给甲方。
2、乙方应配合甲方在交付地点进行设备状态确认和交接。甲方确认设备初步验收合格后,合同标的的损坏和损失的风险转移给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延迟交付的赔偿协议: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交付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以下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关责任:
1.1每延迟一天,违约金比例为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一,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
1.2延迟天数超过3个月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实际费用和损失。
2、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以下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关责任:
2.1每延迟一天,违约金比例为拖欠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一,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
2.2延迟天数超过3个月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产生的实际费用和损失。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五、其他涉及资产出售的安排
设备销售不涉及管理变更,人员安置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安排,不涉及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交易完成后,不会出现相关交易或银行间竞争问题。销售设备的收入将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六、霸州云谷业务转型及资产销售的原因及影响
霸州云谷是霸州AMOLED模块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占地约150亩。它于201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包括中小型柔性和硬屏幕AMOLED模块。该产品涵盖智能可穿戴、手机和其他应用领域,主要是公司AMOLED屏幕生产线的配套模块加工业务。
随着市场的变化和客户定制需求的进一步提高,以及公司控股和参与的第六代AMOLED屏幕生产线和模块生产线的逐步释放,公司对设备和材料的供应安全有了更多的需求。为了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确保供应链安全,降低成本,公司将调整霸州云谷的业务规划,转型为模块成品和半成品的检测、测试、加工和维修,以及高端显示智能产业园的运营,吸引优秀的供应链企业进入园区,为供应链企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高端生产在内的行业标准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京津冀地区的产业发展,出台了加快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一系列政策。目前,京津冀产业集群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公司生活的新显示面板产业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公司将积极引进上下游企业,共同建设京津冀显示产业集群,加强产业交流,促进综合合作和互补企业优势,促进产业合作共赢。
基于霸州云谷业务规划的上述调整,计划向合肥电子出售霸州云谷的部分模块生产设备。合肥电子是合肥全柔第六代AMOLED模块生产线的运营主体,占地面积约258亩。产品定位为中小型全柔AMOLED模块,涵盖智能穿戴、智能手机、智能笔电、车载显示等专业显示应用领域。此次设备转让可以进一步提高规模效应,降低单位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霸州云谷的业务转型和资产销售是根据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进行的。这是一种正常的经营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本次交易预计对公司2025年利润总额的影响约为1649.69万元。具体金额仍需由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将稳步推进子公司业务转型的后续工作,尽最大努力确保稳定过渡,维护股东、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设备转让合同》;
4.评估报告;
5.上市公司交易概述表。
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7证券简称:维信诺公告号:2025-012
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通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3月5日(星期三)下午14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召开。现就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次数:2025年首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三)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日期和时间:2025年3月5日(星期三)下午14日召开现场会议: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5年3月5日上午9:15-2025年3月5日下午15日:00期间的任何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时间:2025年3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日: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为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下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和编码:
上述提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处理投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披露
公司于2025年2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日报》、《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3月4日(星期二)17:00止。
(二)登记方式:
1、法定代表人代表法定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
2、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定股东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法定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证券账户卡;
4、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人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
5、出席会议的人员应向会议登记处出示上述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并向会议登记处提交上述规定凭证复印件。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文件(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于2025年3月4日17日:以00前送达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楼。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楼
(2)邮政编码:100085
(3)联系电话:010-588501
(4)指定传真:010-5850508
(5)电子邮件:IR@visionox.com
(6)联系人:陈志坚:
(七)会议费:与会股东自行承担食宿费和交通费。
六、备查文件
1、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上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7”,投票简称“维信投票”。
2、填写表决意见:
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3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日: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25年3月5日上午9日,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2025年3月5日下午15日结束: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在线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在线服务认证业务指南(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以登录到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查阅规则指导栏。
3、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股东可以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作为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本人(本单位)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按照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并代表本次会议签署相关文件;如果没有明确的投票指示,受托人应根据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请填写“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空间√”。投票人只能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变更、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票无效,按弃权处理;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3、按上述格式复印或自制授权委托书有效;4、客户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客户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票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名称(签字):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387证券简称:维信诺公告号:2025-009
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专人通知,2025年2月8日下午在北京海淀区上海东路7号楼环洋大厦二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应由3名监事和3名实际监事出席。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华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信用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可以为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信用额度提供担保,以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信用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业务转型和部分资产销售的议案》
经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霸州云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业务转型和部分资产销售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少数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业务转型及部分资产销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监事会决议由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7证券简称:维信诺公告号:2025-008
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1、董事会的召开
2025年1月24日,威信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信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通知的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5年2月8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楼会议室举行,并结合现场通信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德强先生主持。应有7名董事出席,7名实际董事出席。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信用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云谷”)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信用额度协议》,拟向中国银行申请人民币9.77亿元的信用额度。信用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止。公司为上述信用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拟与中国银行签订最高担保合同。同时,固安云谷以其评估价值约7.46亿元的机械设备抵押,并计划与中国银行签订最高抵押合同。
担保金额不包括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2023年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七届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金额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法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信用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业务转型和部分资产销售的议案》
根据总体发展规划和实际业务需要,公司计划调整公司全资子公司霸州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规划,将其主要业务从模块加工转变为模块成品和半成品测试、测试、加工和维修,运营高端显示智能产业园,并将部分模块生产设备转让给合肥威信诺电子有限公司,设备转让交易金额约8.56亿元(含税)。
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业务转型及部分资产销售的公告》。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首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5年3月5日(星期三)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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