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3股票简称:水晶光电公告号:(2025)008号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台佳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台佳”)拟向公司参股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台佳”)オプトラン(以下简称“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总交易金额为4.8万日元(2025年1月24日汇率约22.42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03%。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持有日本光驰14.78%的股权,为最大股东,公司董事长林敏先生为日本光驰董事。上述交易构成相关交易。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题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交易,相关董事林敏先生回避表决。
4、公司连续12个月与同一关联方日本光驰进行的交易总额超过300万元,达到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0.5%。本次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人介绍
公司名称: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
英文名称:OPTORUNCO.,LTD
股票简称:オプトラン
股票代码:6235
成立时间:1999年8月25日
资本:4亿日元
社长:范宾
注册地:埼玉县鹤岛市富士见6丁目1番1番
0300-01-05664企业法人号
经营范围:真空成膜产品的制造、销售和进出口;真空成膜装置及周边设备的制造、销售和进出口;真空成膜装置及周边设备的维护业务;真空成膜产品的设备方案设计、销售和进出口;与真空成膜技术相关的咨询业务;所有与上述相关的业务。
2、近年来,主要财务数据逐年出现
单位:人民币万元
3、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日本光驰14.78%的股权,是最大股东。公司董事长林敏先生担任日本光驰董事。日本光驰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4、日本光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日本光驰主要从事光学、触摸面板等行业涂层设备和设备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精密涂层设备是日本光驰的主要产品,其市场份额居世界前列。新台佳计划从日本光驰购买涂层设备,总交易金额为4800.00万日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市场化和公平化的原则,交易总额为4800.00万日元。
5.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标的及价格:协议标的为光学涂层设备,总金额为4.8万日元。
2.付款方式、期限和条件:本合同买卖双方的付款均为电汇(T/T)或信用证(L/C)方法进行。本合同下的设备款,买方应按以下方法、比例、期限和条件分期付款:
2.1设备总价的30%,计算JPY14、400、000,买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通过电汇T/T向卖方支付。
2.2设备总价的60%计算为JPY28、800、000,买方应在交货前30天内通过电汇T/T向卖方支付。
2.3设备总价的10%为JPY4、800、000,买方应在设备安装调试签字盖章后30天内通过电汇T/T支付。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台佳计划购买日本光学涂层设备,满足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抓住光学应用创新机遇,丰富光学产品结构,加快光学业务转型升级,提高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对公司未来业务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相关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市场化的原则。本次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健康和独立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从今年年初到本公告披露日,该公司尚未与日本光驰进行相关交易。
八、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题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购买设备资产及相关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台佳从日本光驰购买涂层设备的相关交易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其交易定价遵循开放、公平、公平、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少数股东的利益;相关交易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光学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我们同意将此事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董事应避免投票。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题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设备进口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73股票简称:水晶光电公告号:(2025)009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
锁定期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38次会议和2021年11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3日和2021年11月1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相关公告披露在cn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试点实施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运营(2023年12月修订)》及《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锁定期将于2025年1月28日届满,现将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锁定期届满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1.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和锁定期
1、根据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604.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3%。2022年1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发布的《证券转让登记确认书》。2022年1月27日,浙江水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604.00万股非交易转让至“浙江水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期占公司总股本的0.43%,回购股价为6.62元/股。详见2022年1月29日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htpp。://www.cninfo.com.《关于完成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转让的公告》(公告号:(2022)011号)。
2、2022年4月21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股权分配方案,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2.00元现金(含税),不发放红股,不将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因此,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获得120.80万元现金红利(含税)。
3、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公司股份转让至员工持股计划名称之日(即2022年1月29日)起计算。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权分为三个阶段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每个阶段解锁的标的股比例分别为40%、30%、30%自公司公告股份转让至员工持股计划之日(即2022年1月29日)起计算。2023年1月29日,第一批员工持股计划解锁,解锁股数为241.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该批股票于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9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出售,占公司总股本的0.17%。具体内容见2023年2月11日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httpp://www.cninfo.com.《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出售的公告》(公告号:(2023)005号)。
4、2023年5月16日,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计划,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2.00元现金(含税),不将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因此,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获得72.48万元现金红利(含税)。
5、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于2024年1月29日解锁,解锁股数为18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该批股票于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7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出售,占公司总股本的0.13%。详见2024年3月28日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出售的公告》(公告号:(2024)029号)。
6、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锁定期将于2025年1月28日届满,2025年1月29日解锁,解锁股数为18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最终考核结果将作为每个持有人每个权益分配期对应批次持股计划份额所涉及的股票解锁依据。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在权益分配期内分配相应的权益,由管理委员会强制收回相应标的股票的原始投资,并转让给具有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管理委员会未找到合适的受让人的,由管理委员会出售后返还原始投资,剩余收入由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或者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相应的标的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解锁情况,并将权益分配给符合解锁条件的持有人。
解锁后,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和市场情况,选择机会出售相应的目标股票,并根据持有人持有的股份分配股票出售所得的现金资产和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产。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p>
3、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终止和延长
1、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员工持股计划的期限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股份转让至员工持股计划名称之日起计算。
(2)在员工持股计划到期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持有的股份超过三分之二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可以延长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3)由于公司股票停牌或窗口期短,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在截止日期届满前无法全部兑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持有的2/3以上股份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延长员工持股计划的截止日期。
2、变更持股计划
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间,持股计划的变更必须由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持有
上述股份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3、终止和延长持股计划
(1)员工持股计划到期后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持股计划期满前两个月,经出席持股人会议的持股人持有的股份超过三分之二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可延长持股计划期限。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73股票简称:水晶光电公告号:(2025)007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1月22日,浙江水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微信和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上午举行:00以通讯表决的形式举行。12名董事应出席会议,12名董事实际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敏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购买设备资产及相关交易的议案》。
投票结果:关联董事林敏回避投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台佳光电有限公司与公司有关オプトラン购买镀膜设备,总交易金额为4.8万日元(2025年1月24日汇率约22.42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03%。公司连续12个月与同一关联方日本光驰进行的交易超过300万元,达到公司最新经审计净资产的0.5%。根据有关规定,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5年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题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交易。《关于子公司购买设备资产及相关交易的公告》(公告号:(2025)008号),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信息披露网站大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题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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