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5证券简称:宿迁联盛公告号:2025-009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宿迁联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方源智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方源智和”),不涉及要约收购。
●股权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股权变动后,方源智和持有的股份数量从35、698、757股减少到34、098、7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2%减少到8.14%。方源智和有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方源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方源创盈”),方源智和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总数从39、291、571股减少到37、691、57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从9.38%减少到9%。
近日,公司收到5%以上股东方源智合发布的《关于宿迁联盛股份减持1%整数倍的通知书》,方源智合于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2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现将其权益变动通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注:“减持比例”是基于公司最新总股本418、967、572股;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状况
注:1、股权变动前后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418、967、572股为基础;
2、根据2025年1月10日生效的《证券期货法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适用意见有关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权益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当其持有权益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时,披露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股权变动的适用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三、其他说明
(一)股权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股权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三)本次权益变更所涉及的股份均享有表决权,无表决权委托或者受限等权利的限制或者转让;
(4)本次变更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15号、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定及其相关承诺;
(5)股权变动为履行减持股份计划。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宿迁联盛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号:2024-090);
(6)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权益的变化,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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