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宇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许可[2024]1148号)批准注册。本次发行的赞助商(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赞助商(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制性a股或非限制性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进行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上发行”)的方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2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23.95元/股。
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最高报价后公开发行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因此发起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等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起人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战略配售。最后,本次发行不针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之间的100万股回拨至线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1430万股,占战略配售数量扣除后发行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量为570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28.50%,扣除战略配售量后。
根据《浙江蓝宇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400万股)从线下回拨至网上,因为网上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为10093.97588倍,高于100倍。回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103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量为97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8.50%。回拨后,网上定价发行的中奖率为0.0168591089%。
2024年12月10日,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支付工作已经发布(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1.新股认购统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发起人(主承销商)对网上和线下新股认购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
发行价格不超过最高报价后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以及公共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的海外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因此,发起人的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对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等外部投资者进行战略配售。最后,本次发行不针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数量(股票):9,660,044
2、网上投资者认购的金额(元):231,358,053.8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票):39,956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956,946.20
(3)线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票数量(股票):10,300,000
2、线下投资者支付认购金额(元):246,685,000.00
3、线下投资者无效认购数量(股票):0
4、线下投资者无效认购金额(元):0
二、线下比例限制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获得配股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是无限期的,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在本次发行中,线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1034、245股,占线下发行总量的10.04%,占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总量的5.17%。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和线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的数量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股份的数量为39956股,承销金额为956、946.20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股份的数量占发行总数的0.20%。
2024年12月12日(T+4日),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线下、线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起人承销费后分配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并将包销股份登记为发起人(主承销商)指定的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总额为6000元,278.58万元,其中:
1、保荐及承销费用:3700.00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1348.68万元;
3、律师费:700.00万元;
4、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96.42万元;
5、发行费及其它费用:33.49万元。
注1:发行费用包括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注2:上述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差异较小,四舍五入。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果您对本公告公布的发行结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发起人(主承销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755-22940052
发行人:浙江蓝宇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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