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652证券简称:京仪设备公告号:2024-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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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股票认购方式为线下,上市股数为6万股。
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万股。
●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23日。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北京京仪自动化设备技术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证监会许可证)〔2023〕177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万股,2023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68万股,其中130股、114股、942股,37股、885股、058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对应的限售股股东为3名,限售期为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自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两者为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为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714%。
二、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形成后,公司股本数量发生变化
自上市流通限售股形成以来,公司未因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而改变股份数量。
三、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的相关承诺
根据《北京仪器自动化设备技术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北京仪器自动化设备技术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告书》,上述限售股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的承诺如下:
“1、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自发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两者为准),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直接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发行的股份,发行人不得回购此类股份。发行人股权分配导致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机构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二是本单位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监管规定。
3、本机构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相关承诺,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和要求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本机构按有关要求执行。
4、本机构违反本承诺书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出售发行人股份取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本机构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机构将依法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不存在影响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相关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实,赞助商认为,截至本核实意见发布之日,首次公开发行限制性股东已严格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过程中的承诺。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赞助商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一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仪器设备关于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京仪装备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解除限售股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714%,限售期为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和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两者之间的晚期为准)。
(二)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23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如下:
单位:股
特此公告。
北京京仪自动化设备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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