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3股票简称:新奥股份公示序号:临2024-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注:总计已复购额度没有交易手续费。
一、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新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12月8日举办第十届股东会第十一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企业本次拟应用不低于人民币3.6亿人民币(含)且总额不超过6亿人民币(含)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以实施股权激励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期限自2023年12月8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12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公布的《新奥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临2023-066)。
二、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股份期内,上市企业必须在每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示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公司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2024年8月,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677,068股,总股本的比例是0.1833%,选购的最高成交价为18.37元/股、最低价位为17.51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02,071,354.32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企业累计回购股份15,028,368股,总股本的比例是0.4852%,选购的最高成交价为19.41元/股、最低价位为17.3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74,260,360.32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本次回购合乎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策略的规定。
三、其他事宜
企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认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且根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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